小王子           

感覺起來大約兩世紀前,當我唸大學時在網路暱稱慣常用「小狐」。嘻!這稱號是源自聖.艾修伯里《小王子》的秘語唷。然而隨著光陰荏苒任誰都變了,除了《暮光之城》的愛德華外還有誰能永恒停駐在十七歲呢?再粉墨飾演小狐狸就太辛苦。不過對我而言其中所代表的秘意仍舊存在,像是慣性的積習。

回想唸大學那時的我,在情感上長期滯留在思春期,呃……我意思是說以國家興亡為己任關心宇宙繼起之生命!於是當我見到狐狸猶如尤達大師般神妙地教導小王子「馴服」的藝術,簡直是宣達「建立理想關係」方式的天啟--那麼純真而美好;為此我喜歡截取當中這段落:「如果你馴養我,我們就會對彼此有所需要。對我來說,你就是世上獨一無二的;對你來說,我也是世上絕無僅有的……」昭告我的感情觀,曖曖含情地靜待識貨的柏樂出現馴服我(或被我馴服)。我個人認為含蓄的傳情方式,比直書「誠徵女友」要好得多。可惜不曉得在哪裡出了錯,即使我散發出了愛情訊號依然沒有找到那朵無倫的嬌豔玫瑰,忸怩曖昧的『馴服大作戰』飲恨而終。

儘管《小王子》對我終究未發揮邱比特的箭般效用不免可惜,但是仍然無損在我心目中的高雅地位,畢竟我每重讀一次常會得到契合生命情境的感想、提醒我一度被遺忘的單純情懷。由此有段時間我會送各種不同版本的原文本或翻譯本給朋友……直到我意識到這本書太多人已擁有,以致對方驚呼「這本書我有了耶!」的尷尬場面出現機率過高,迫使我停止繼續傳播小王子版福音。

這點小挫折更讓我珍視小王子式的世界觀,畢竟書的普及代表已成為大家共通語言嘛,不是這樣嗎?不過我也同時發現,明明是同本書對不同的人影響是截然不同的。即使對我自己,當年春心飛絮時特別愛用的狐狸馴服術那段,隨著感受度改變(即使仍不時春心蕩漾)已換採這段:「我的秘密很簡單:只有用心才能看得到事物的真相,重要的事常不為肉眼所察。」因為我察覺藉由這個秘密,實際上起了畫龍點睛般的作用,將全文看似互不相連屬的段落串連起來成為整體。我不曉得在別人書評裡有沒有這麼寫?但由於我不愛看導讀與書評的缺點,所以當我領悟及此時距我第一次接觸這書已相距有……數十年了吧!

小王子    

這個秘密禮物也由狐狸傳遞給小王子,狐狸真的棒透了是不是?要是我能在初初就聽懂了這段話語、尊重不為肉眼所察的事物,我想有些我的生命之流就會朝不同的方向而去……某些令人引以為憾的事就可以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譬如在我剛踏入職場那年,有天我看到女同事的辦公桌上新擺了一小盆的含羞草,讓我聯想起我家附近有塊大空地,地主任由土地被張牙舞爪的美洲含羞草給霸佔,好幾次在我溜過去晃(找牛蛙什麼的)時扎得我又癢又痛,真是恨極了!於是我滔滔不絕地(無視她的意見)大談含羞草可以是多麼惹人生厭、在城市裡竟搖身一變為桌上盆栽……之類不同意的話。

在我侃侃而談痛陳含羞草(其實是美洲含羞草)的討厭處時,我是有察覺到主人臉色很不好看;可是我那時太自我,愛自己的面子遠多過關懷其他人,因此即令我夠敏感到發現女同事隨著我的批評而臉色不豫,但為了要證明自己的觀點沒錯,依然不顧直覺的尖叫聲堅持己見到最後一刻……當然我搞砸了,如果不是我神經過敏的話從那之後她對我的態度明顯就疏離了許多……這段逝去的友誼我至今仍感到遺憾--倘若那個犯錯的時刻能像電影《蝴蝶效應》般重來,但願我有心量停止鞏固自己的見解,將花在喋喋不休的能量改用於欣賞含羞草伸展的身影……與其他真正重要的事。

因此我能領略到,即令《小王子》寫得童言童語是本給孩子看的讀本,事實上他所講的確實是實際的「心」的科學與藝術,比許多大部頭(而且內容繁複艱澀得可怕)的哲學書要有意思得多,真正激發起美麗的心意之花;為此假使我喜歡藉由狐族的圖騰好與書中內蘊產生秘密連結,應該不會太過吧?

 《小王子歸來》http://channel.pixnet.net/reading/event/info/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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