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絲剝繭》  

從小到大聽過無數次《放羊的孩子》童話,結局是說謊的孩子被狼吃了。老生常談無非是要宣導「不說謊騙人」之類的道德教育;反覆聆聽過多遍後,故事逐漸被我當成馬耳東風。然而這是真正重要的教訓--嚇!對那些將被狼吃掉的說謊孩子尤其如此!

(常不負責、不忠實兼不可靠的)二流作家「歐文.奎尼」,顯然就該在老師講《放羊的孩子》故事時,打起精神把教訓銘刻在心坎裡;這樣或許他就不會長大後老鬧神隱的唬人把戲、也不至於作繭自縛給窺伺在側的「狼」逮個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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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叫做「千金難買早知道」。奎尼還是成為令人髮指的凶殺案受害者、落個完無體膚的悲慘死法--即令他是爛男人、糟糕作家、無良老公兼勒索者--遭到這麼慘的報應依然太可憐!令人一掬同情之淚。

而且幾乎同樣糟糕的是,奎尼先搞失蹤後被謀殺,成為棘手的案件給別人都添了麻煩;尤以奎尼的糟糠妻首當其衝,被警方列為頭號嫌疑犯。連警察都鐵口直斷凶嫌就是受害者老婆,還能找誰攔轎喊寃

幸虧在好故事裡總有「英雄」適時救危扶傾。這本書的英雄主角就是羅勃蓋布瑞斯(J.K.羅琳的筆名)所寫《杜鵑的呼喚》小說裡的硬漢偵探「柯莫藍.史崔克」,在這時挺身而出接下委託把真相弄清楚可是史崔克查案雪寃的動作要快啊,否則奎尼的老婆是千夫所指,如今身價已從殺夫「嫌疑犯」直落為警察「階下囚」了!

題是奎尼「死亡之謎」一點都不簡單,凶殺的戲劇性布局是冷血嫌犯處心積慮籌畫多年的成果;解謎關鍵金鑰落在本奎尼所寫的受爭議新書(尚未出版),書名拉丁文為「bombyxmori」直譯為「蠶」。

「蠶」一書內容充斥古怪人物與荒誕情節,就我來看大約像「地獄版」的《天路歷程》,或是「被鬼打了版」的《桃太郎打鬼》;書中主角在終局死亡時的血肉模糊悲劇性場面,更成為真實世界中奎尼的死亡場景。話題性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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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很不道德的,奎尼書中的怪胎就是奎尼生活周遭人們的醜陋寫照,牽連範圍含括奎尼的老婆、情婦、經紀人、編輯、死對頭……不論敵友皆無一倖免,醜聞傳開鬧得滿城風雨。於是這一大票被小說影射醜化的人,顯然都有懷恨殺他的動機。

這群有嫌疑的殺人疑犯,雖然都希望弄清事相(顯然不包括真正凶手),可是願意請史崔克查案的沒錢、有錢的又都只覺得私家偵探四處查探很礙眼而已。於是史崔克在這案件上的地位,既被人白眼以待還極有可能做沒酬勞的白工。真是超差勁的案子了!

可是史崔克就有股傻勁願意盡心盡力調查,只因為他覺得奎尼的太太是無辜的!見他憑著倔脾氣瘸著腿為案子四處奔波碰壁我就滿不忍……可是誰叫史崔克幹「私家偵探」還這麼多事。

往昔我最早從閱讀《福爾摩斯》偵探系列書開始就學到,即使神探如福爾摩斯,偵探的工作依然像是繞在案件旁流連不去的蒼蠅!為何不讓掛牌查案的警方去辦事就好啊?警察手握偵察搜索的公權力足可呼風喚雨,像《CSI犯罪現場》的探員形象多威風!

相形之下偵探辦案不但綁手縛腳,還總有股鬼鬼祟祟的不正派味道,落得被J.K.羅琳形容為:「一頭在這宗案子邊緣鬼鬼祟祟徘徊的胡狼,希望能撿到獅子留下的一點殘骨剩肉」聽起來就不體面對吧!由此我雖然熱愛偵探小說,但是骨子裡對偵探無法真心認同,從小到大它始終不曾進入「我最嚮往的十大工作」排行榜。

即使如此並無損我對好偵探的敬佩之意。柯莫藍.史崔克以絕佳記性和邏輯組織能力,形塑出細密的辦案風格。他對美麗的偵探助手指出:「偵探的工作就是要這樣--把所有的可能一一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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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史崔克循蛛絲馬跡查起,尋隙抵瑕問問題、讓關係人開口話談,藉以查明凶殺的「手段」與「機會」,最終推導出唯一合理(正確)的結論。縝密的查案風格令人擊節讚賞,偵察手腕讓我屢屢聯想起阿嘉莎.克莉絲蒂筆下的「蛋頭偵探」赫丘勒‧白羅;事實上這本小說多達二十七萬字,有許多篇幅都著重在細繪史崔克四處打探的水磨功夫過程。讀過《哈利波特》系列書的讀者,相信都能想像J.K.羅琳構築偵探小說時也用了同樣細膩書寫文風,在意故事細節的人會喜歡。

話說《抽絲剝繭》的凶殺謎底未解之前,我承認自己被凶手詭計誤導得如墜五里雲霧之中,一直更換心目中「最佳凶手」人選,直到謎底揭曉前的最後一刻還押錯寶!於是我發現好偵探難為--就像好凶手也不好幹那樣;夾在當中的受害者則讓我再次學到「不要當放羊的孩子」。不曉得我重點畫對沒?

狐言狐語>謝謝皇冠文化的《抽絲剝繭》試讀機會,讓我隨史崔克在查令十字街、大笨鐘、國會大廈的倫敦風情中四處遊歷,非常有英式情趣啊!

【《抽絲剝繭》試讀活動】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50511675120778/?re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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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赤匪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8) 人氣()